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9]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健康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精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9月至12月份,是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确保今年实施《健康标准》的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实施《健康标准》作为新学年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实施《健康标准》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测试时段进行测试,严格按照数据上报程序进行统计整理,保证数据质量,按时上报。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实施《健康标准》和做好数据上报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实施《健康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校园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建立《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管理机构,配备测试所需的器材设备,组织开展测试工作培训,培养一批业务熟练、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测试及数据管理人员,保证实施《健康标准》工作的常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省实施《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设在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今年将正式开始进行全省测试数据的统计处理工作,完成我省学校实施《健康标准》情况的分析报告。请各地和学校在向国家数据库上报数据的同时,向省数据管理中心传输测试数据,省教育厅将对2009年各地和学校的数据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四、为按时完成今年的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在孝感市举办两期全省实施《健康标准》培训班。
(一)中小学培训班于9月22日报到,23日至24日培训。培训人员为各市、州、林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微机管理及数据管理人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