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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鄂教科函[2009]23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9]275号,已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发布http://www.dost.moe.gov.cn,不另转发)要求,现将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保证申报质量,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

  2、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教育部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各高校必须承诺按不低于每个项目4万元的额度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3、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

  4、请各校于2009年10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公函(公函中要注明经费配套承诺)、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同时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完成网上申报。

  5、联系人:胡 理,联系电话:027-87328122

  E-Mail:gxkj@e21.edu.cn

  附件:教育部重点项目申报限额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
  2010年度教育部重点项目申报限额
序号单位名称数量
1湖北大学1
2武汉科技大学1
3湖北工业大学2
4武汉科技学院2
5武汉工业学院2
6湖北中医学院1
7湖北师范学院1
8郧阳医学院1
9咸宁学院1
1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
11湖北民族学院1
12孝感学院1
13黄冈师范学院2
14合计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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