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体推进金穗惠农卡和惠农卡贷款工作机制
整体推进金穗惠农卡和惠农卡贷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宽,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时效性,必须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明确各级政府和农行系统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具体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管理机制。为了确保惠农卡和惠农贷款整体推进工作的有效实施,市上决定成立金穗惠农卡和惠农卡贷款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农机、扶贫、审计、监察、农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整体推进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农行定西分行行长担任,具体负责整体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整体推进工作。
(二)健全运行机制。为了便于工作,在农行网点覆盖不到的100个乡镇,设立流动服务点,由农行派驻流动客户经理组,提供金融服务。为有效解决农行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农行在所在地乡财所或经营管理站现有人员中通过委托代理方式,聘请协管员,协助农行做好金穗惠农卡和惠农卡贷款发放、管理、催收工作。流动服务点办公场所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调剂解决。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与农行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做好流动服务点各项工作,为“三农”业务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项目贷款的评估论证、推荐上报、审查审批、组织实施等操作机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对全市范围类的重点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可行性论证,并将项目总体规划及时告知农行定西分行。对项目贷款,由项目实施地乡镇负责人组织有关机构和农行营业网点或流动客户经理组进行调查、评估,在分析论证资金需求、预期收益、借款人资信状况以及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县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是否可行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择优向农业银行推荐;农行负责项目贷款的调查、审查,对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满足贷款条件的,及时提供信贷支持。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为惠农贷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贷款日常管理、到期贷款催收等工作。对农户贷款,在全市推行涉农贷款推荐协管管理办法,由各县区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村个体经营大户、农村劳务组织者以及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业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企业及业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有资金需求的涉农客户,通过客户申请,推荐机构推荐,相关部门审核,农行进行调查、审查、审批等流程,及时提供信贷扶持。推荐单位协助农行收集推荐客户信息资料、进行贷款管理和督促催收工作。各县区、各乡镇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社、信用农户”创建评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对项目实施好、贷款到期收回率高、信用环境好的村社,确定为“三农”服务点,在政策上给予最大优惠,树立诚实守信的典范,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各县区要积极探索成立专门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搭建好农行和农民之间的平台,按注册资金额度的10倍进行担保额度授信,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探索解决“三农”客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