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四、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医疗机构病历质量评比活动。河北省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二级以上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自评阶段(2009年7月25日~8月15日)。各市卫生局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等有关要求,组织辖区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自评;省直医疗机构按照以上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各市和省直医疗机构要将自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分别统计甲级、乙级及丙级病历率)报省厅医政处。

  (二)评比阶段(2009年8月16日~8月31日)。在各市、各省直医疗机构自评的基础上,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省直医疗机构和各市推荐的病历书写质量排名前两位的医院进行复评。对评选出的病历书写质量优秀的医院进行表彰,并推荐排位前3名的三级综合医院参加全国评选活动。

  六、病历选择

  (一)出院病历。2008年下半年及2009年上半年的出院病历。随机从所有临床专业科室抽取每月出院病历各1份。

  (二)运行病历。随机从每个临床专业科室抽取1份运行病历。

  (三)死亡病例。2008年全年及2009年上半年的死亡病例。随机抽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死亡病例的病历各2份。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病历质量管理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工作之一。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是“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内容之一。开展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本辖区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