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核查状态数据”栏中,T为《状态数据统计分析表》,Z为《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
专题考察评估方法及技术说明
一、《专业建设规划》制定质量评估
【考察材料】
《专业建设规划》文本、专业建设现状剖析材料、近三年工作计划与总结、其它相关依据材料。
【考察内容】
①专业建设现状分析(含存在问题及成因剖析)是否客观、符合学校实际情况。②专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定位和制定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否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发展定位;是否体现教育思想更新,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特色的形成;是否遵循了专业教育教学规律,符合本专业建设的实际状况。③考察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分项建设目标”和“阶段建设目标”及其任务的确定,是否明确、具体;措施是否得力、可行,并有学校相关政策和经费作为保障。
本专题考察评估结果,可作为《评估指标体系》中1.1、1.2、2.1、2.3、3.1、4.1、4.2等观测点的评价依据。
【考评要求】
根据“专题考察评估量表”所示的项目(指标)及其评估标准,作出定量与定性的评价。其中,定量部分须按专题考察评估量表逐项判定等级;定性部分须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改进意见。
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质量评估
【考察材料】
在校四个年级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学期课程表》、相关统计报表及学校关于教学计划变更情况的说明。
【考察内容】
①《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否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更新,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②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规格是否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的基本要求;③课程体系结构是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了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④各类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等)的学时学分比例,是否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⑤《培养方案》文本的形成及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
本专题考察评估结果,可作为《评估指标体系》中1.1、1.3、4.1等观测点的评价依据。
【考评要求】
根据“专题考察评估量表”所示的项目(指标)及其评估标准,作出定量与定性的评价。其中,定量部分须按专题考察评估量表逐项判定等级;定性部分须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改进意见。
三、课程教学运行质量评估
【考察目的】
1.了解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的运行情况及其实施效果。
2.了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课程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的完善程度。
3.了解教师执行教学规范、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了解学生现具的知识能力水平等情况。
本项各专题考察评估结果,可作为《评估指标体系》中1.3、3.2、4.2、6.1、6.2、7.1等观测点的评价依据。
【考察对象】
专家进校前两个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每位专家抽查1个专业的2门课程进行考察评估。
【材料抽调】
1.材料类型:被抽查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课程考试试卷》(含命题计划、AB样卷、评分标准、1个班学生试卷、试卷分析表)、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课程教学使用的教材,以及学生评教成绩(提供原始材料)。
2.抽调方法: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所示计划确定课程;②根据课程抽调相关配套材料;③对于未能提供的课程及相关材料,被评专业须作出书面说明。
【考评要求】
1.以课程为单位分别核查《课程教学大纲》与《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试试卷》(知识内容与能力考查)与《课程教学大纲》等两两之间的符合程度,并对课程教学运行质量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