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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和参评专业名单的通知

  二、评估工作进程安排
  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时间为3天(考察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一),分4个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时段
  本时段工作任务是做好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专家组于进校当日召开工作预备会,学习相关文件,明确评估要求,进行任务分工。专家个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课程教学运行等文档材料的抽调,以及随堂听课、学生专业(应用)技能测试和集体座谈会等活动的安排。
  (二)集中考察时段
  本时段工作任务是:查阅自评材料,进行专题评估,拟定考证线索。
  各专家组在查阅分析参评专业《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统计分析表》、《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等自评材料的基础上,对该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运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专业实习等专题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意见,拟定有待进一步查证的线索,并视情下达个别访谈通知单。
  (三)分散考察时段
  本时段工作任务是:针对存疑问题,进行考察验证,形成初步判断。
  各位专家深入相关教学单位,就需进一步查证的问题或前一时段未及的考察内容,通过考察专业教学基础设施、随堂听课、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有针对性地走访、座谈等方式方法进行验证性考察,并独立形成该专业各项评估指标达标情况的初步判断。
  (四)形成结论时段
  专家组在逐指标、逐观测点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对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认定,形成《专业评估结论建议》和《专业综合考察评估意见》报省教育厅。同时,以座谈会形式向参评专业反馈评估意见(专业评估结论建议不向参评专业和学校反馈)。
  三、考察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全面考查与抽样评估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主要观测点状态数据的核查和考察评估的方法,见附件二。一般考察方法及要求如下:
  (一)查阅资料
  专家组进校后,审阅《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统计分析表》和《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并核实相关备查档案材料。
  若现有材料信息量不够或出现矛盾,可另向学校调阅相关原始资料,或通过其它调查手段(如集体座谈、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予以查证核实。
  (二)实地考察
  在考察专业教学基础条件过程中,需对教学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使用情况,以及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和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需要情况进行了解。
  (三)集体座谈
  专家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会议召开前,应根据指标考察要求,列出座谈提纲并通知相关与会人员。
  (四)个别访谈
  针对前期查阅资料中存在的疑点或学校提供信息的不足之处,可约请校、系相关领导、中层管理干部、教师或学生进行个别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
  (五)专题评估
  专题评估分4类,共9项内容。
  1.《专业建设规划》制定质量
  2.《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质量
  3.课程教学运行质量
  ①《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质量
  ②《教学进度计划》编制质量
  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④课程考试质量(含考试命题、阅卷评分、试卷分析、成绩统计)
  4.实践教学质量
  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②学生专业实习情况总体评价
  ③学生专业(应用)技能测试情况分析
  专题评估需填报《专题考察评估量表》(表A1~表A10)。各表分定量和定性两个部分,其中,定量部分须依据各专题考察评估量表逐项判定等级;定性部分须就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改进意见。各“专题考察评估方法及技术说明”,详见附件三。
  四、评估意见撰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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