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检查复核结果的通知
(鄂教外[2009]4号)
各有关院校:
今年3至6月,我厅对2006年6月以前批准的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了检查复核,经过学校自查、专家评审、集体讨论等工作程序,确定如下结果,现予以公布:
一、对8所院校的6家机构和4个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的检查结果:
1、武汉科技学院等6所院校的5家机构和2个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通过检查。长江职业学院国际学院存在明显不足,要进一步加以整改,一年后单项复查。
2、建议停办:武汉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的合作办学机构、华中科技大学与英国华威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工程商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华中科技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物理治疗(康复)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以上机构和项目续办或停办事宜由所在学校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对15所院校的3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复核结果:
1、武汉工程大学等11所院校的23个项目运转正常或基本正常,复核通过。其中,黄石理工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的8个项目存在明显不足,要进一步加以整改,一年后单项复查。
2、湖北中医学院等4所院校的4个项目处于停顿、半停顿状态,但项目设置各具特点,因而予以保留。
3、武汉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院校的8个项目,未通过或未申请复核。
以上项目续办或停办事宜由所在学校按程序报我厅批准。
三、从此次检查复核总体情况看,我省有不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思路清晰,课程设计合理,管理机制健全,办学效益明显;然而,也有相当数量的机构和项目存在设计不合理、招生困难大、办学规模小、引进资源少等问题。希望各有关院校坚持“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加大招生力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确实办出水平和特色,提高我省中外合作办学整体质量和效益。
附件:1、湖北省中外(湖北与港澳)合作办学机构、硕士学位教育合作办学项目检查结果一览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