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制定有效的运转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积极履行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相关责任;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建立强制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一是继续巩固“隐患治理年”工作成效。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分析评估,政府挂牌督办力度。二是严格企业排查治理责任。以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为契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措施,积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努力提升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三是严格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对因排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2.深化专项整治。要结合实际,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每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积极培育安全示范乡镇、安全示范企业、安全示范路段建设,在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煤矿:要重点抓好瓦斯治理、防透水和超能力开采。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检查监管,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进一步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治理超限超载。建立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机制,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提高道路通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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