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科教〔2009〕36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开展,根据人事厅等五厅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我厅《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要求,在总结《2008年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开展,根据人事厅等五厅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我厅《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要求,在总结《2008年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当前社区卫生服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独立担负全科医疗服务能力,能适应社区六位一体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学高级人才,达到人事部、卫生部《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全科医学专业主治医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培养对象
已从事或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应届和上一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应届和上一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医学学士学位;
3、有志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全科医学事业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