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定西市二OO九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建委制定的《定西市二OO九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定西市二〇〇九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
(市建委 2009年3月20日)
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保质保量完成2009年全市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不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全市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全面启动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探索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共安排21803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其中:安定区3520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6户),通渭县4600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4户),陇西县2200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6户),渭源县2100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0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4户),临洮县3700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6户),漳县3700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0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0户),岷县1983户(其中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1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14户),每户45平方米。改造建设工程于3月初开始施工,9月底前完成建房任务。
按照“每千户建立一个50户以上的相对集中建设点”的办法,全市建立20个左右的农村危旧房集中建设点,其中通渭县不少于4个,安定区、临洮县和漳县每县区不少于3个,陇西县、渭源县和岷县每县不少于2个。
三、实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