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和《决定》,对已制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配套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尚未制定制度的,列出计划抓紧制定。加大对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探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新路子。县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市、县区政府及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4、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合理划分市、县之间、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逐步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市编办、市人事局)
5、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不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价格秩序,开展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产品、食品和药品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紧急状态预警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卫生局、市政府各部门)
6、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监督,使政府法制监督经常化和规范化 。一是召开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制度。二是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促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三是加大审计监察的专门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突出抓好农业、社保、教育、节能减排、灾后重建等民生项目以及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监察部门要针对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形成法制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的监督格局。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的后续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五是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加大对不合格案卷的纠错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和规范性文件质量。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即将颁布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相关工作。(市、县区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