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定西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督查办法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建委提出的《定西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督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定西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督查办法
(市建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
为了切实体现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指导思想,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定西市二〇〇九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内容
(一)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了解掌握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靠实责任和落实措施的情况。
(二)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申报审核情况。主要查看申报审批过程中,“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程序是否真实规范,“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了解群众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申报审核阶段的工作是否满意。
(三)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集中点建设和分散建设的形象进度、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以及规划设计、施工等情况。
(四)资金到位情况。省上的补助资金到位后,资金及时拨付的情况(对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的,掌握物料质量、价格等),以及计生、妇联、残联和民政等部门自行筹措资金,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单亲特困母亲,以及残疾人、优抚对象、特困户等弱势群体进行补助的情况。
(五)责任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各级政府建立安全质量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的情况,包括乡镇政府对农民自建房屋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不合理、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情况。了解掌握建设、财政、发改、国土、民政、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能的情况,重点是建设部门组织、协调、服务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以及开展规划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的情况;国土资源部门对建房所用宅基地的规划和审批情况;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情况;监察部门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违纪行为的防范和查处情况;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助和帮建活动,及时推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先进典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