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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绿色信贷”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推动节能减排保险创新。保险公司应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保险产品,扩大服务领域,拓展保险业的运作空间。探索节能减排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等核心技术的开发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促进保险功能与金融融资功能相结合。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利用保险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

  (三)增强节能减排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节能环保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帮助、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多角度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信息库,积极鼓励和推动符合节能减排条件企业通过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尽快实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四)引入创业投资支持。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 探索完善创业投资与节能环保投资相结合的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包括民间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在辖区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节能减排的投资能力。

  五、加强协作,切实推进金融服务节能减排的信息共享和交流

  (一)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人民银行、发改委、经委和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金融业服务节能减排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与协调机制。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要及时公布和更新区域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信息、企业节能信息,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节能改造、节能技术和产品等产业政策导向目录,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企业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违法用能等企业节能用能信息以及节能减排先进奖励、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等信息。人民银行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的传递。要加强节能减排领域政策动向的跟踪和信贷流向的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将节能减排信息特别是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要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经委、环保部门报送的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违法用能以及节能减排先进奖励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并进一步探索建立各种企业信息和政策信息的传递方式。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建立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合作的长效机制,掌握各地节能减排动态,及时了解资金需求,针对企业节能减排任务指标和具体方案,积极帮助企业实现既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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