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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绿色信贷”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3.支持循环型园区建设。目前,全市紧紧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业强省”战略,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机制正在全市逐步完善,辖区的循环经济重点基地建设也在有序推进。各金融机构要将“绿色信贷”政策充分体现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中,通过银、政、企的密切协调配合,促进节能减排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向园区聚集,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4.支持循环型第三产业发展。围绕节能、降耗、节水、减污和增效等项目,重点在餐饮、宾馆、信息服务、物流、商贸和旅游等符合循环经济的领域开展“绿色信贷”支持。

  (二)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支持节能环保企业研制、开发技术先进的节能环保产品,填补市场空白,满足市场需求。支持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运用、扩大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大力扶持一批满足环境治理要求,拥有主导技术和主导产品,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以及为大企业和总承包公司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的专业化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发展。

  (三)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为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供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减排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与这些机构沟通与合作,积极探索信贷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改造的新模式,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市、县两级人民银行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节能减排服务投资担保体系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形成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改造的风险分担机制。

  四、改进服务,切实构建支持节能减排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模式。要根据有关节能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特点,研究针对有市场、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按照信贷投放原则优先予以支持;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生产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根据信贷、结算管理等要求,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要积极创新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产品,一方面要积极创新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产品,开发包括节能技改项目贷款、节能服务商或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融资、买方信贷、公共事业服务商融资等信贷产品;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适应节能环保企业的多形式的贷款担保方式, 拓宽融资渠道,如开办知识产权权利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收费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其他权益抵(质)押、金融租赁等多种业务。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国家节能减排科技专项、重点行业与重要区域节能减排共性与关键技术科技专项、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科技专项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加强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支持环保产业发展,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合作方式,为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的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全程的金融服务,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信贷需求提供不同的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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