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的通知
(冀林人字〔2009〕46号)
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的通知》(办字[2009]87号),并于7月28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特别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贯彻落实好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行动有关事项做出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
这次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行动以“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为主题,以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为手段,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规模大、规格高,覆盖面广,声势浩大。省联合执法检查将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200余人,组织30个联合执法检查队;专项执法检查将组织不少于5个执法检查队;每个市将组织不少于10个执法检查队进行特别检查。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项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开展旅游的驻外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迎接这次特别检查。
二、细致排查
各单位要在上次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一时不能治理的,要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甚至关停。一要加强景区森林、古建及游客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二要保证危险部位的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醒目有效,同时要加强巡视,防止游客发生人身意外。三要在旅游高峰期及重大活动时期制定安全保卫预案,及时疏导游客,加强安全保卫,防止发生拥挤、踩踏、骚乱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积极配合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行动,是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的,各单位要在认真自查、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当作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主动迎接和积极配合执法检查队,虚心听取检查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