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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细则的通知

  (3)工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审核。
  (4)工业投入总量及结构优化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办公室按《产业升级投资考核办法》审核。
  (5)工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工作及五大产业提升发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市经贸委牵头审核。
  2.凡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
  3.考核细则由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牵头实施,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附件:
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评价指标

  一、工业提升发展指标(40分)
  (一)指标完成(30分)

分类指标权重基准值(%)完成值(%)分值
规模指标(10)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5   
  工业投入总量及结构优化5-- 
效益指标(8)  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增长5   
  规模以上工业销售利税率3   
创新指标(6)  规模以上工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数3   
  能耗降低率3   
扶持指标(6)  工业扶持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3   
  工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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