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切实解决行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9〕132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全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经研究,特制定《省国土资源厅切实解决行风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省国土资源厅切实解决行风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
全省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大会上,省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指出了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加强行风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中,对国土资源系统意见建议25 条,对三个部门共同的意见建议24 条。根据省纪委、省纠风办的要求和省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使整改目标更加清晰、要求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实施更加到位,在行风评议活动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将原来省“两员”明查暗访中反馈的33 个问题和评议大会反馈49 个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逐一列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整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加强行风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行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方面,是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土资源队伍建设。要把解决行风建设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统筹服务与监管、创新与依法、开源与节流、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内提素质,外塑形象,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