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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学校第三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启动仪式暨2009年全省大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的通知


  七、为了做好本次活的筹备工作,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定于12月4日下午14:30在湖北经济学院体育馆举行参赛学校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请各参赛学校按时派人,并带学校校旗一面参加会议。

  附件:2009年全省大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竞赛规程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大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2009年12月5日下午2:00在湖北经济学院校园内举行。
  四、参加单位
  湖北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竞赛分组及竞赛项目
  (一)竞赛分组
  1、本科学校男子、女子组
  2、专科学校男子、女子组
  3、各校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院系组
  (二)比赛距离
  男子组约8000米左右,女子组约4000米左右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进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爱好长跑运动,有较好的耐力素质和体育能力,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意参赛者。每校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随队医生1人。
  (三)为了保证公平竞赛的,各校要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次比赛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凡严重违反竞赛纪律和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的学校和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团体和个人名次。
  (四)各单位应于2009年11月23日前向湖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430071)和承办湖北经济学院报送《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和《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比赛运动员报名表》(附表二)。
  七、竞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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