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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学历注册信息的完善和准确性,我省定于2009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改错、补报工作,请各高校及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已上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在规定时间(时间安排见附件3)内到我厅高校学生处办理补报、改错手续。

  六、加强网上信息查询和政策宣传

  各高校要利用新生报到入学和学籍注册的有利时机,利用校园广播、新生入学教育、海报、校园网、班会等多种方式,做好学籍学历信息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使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合法的查询途径和方法,让全体师生和教职员工明确知道:凡未通过省级招生部门招生录取、没有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年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查询的唯一网站。各高校不得将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注册到其它任何网站。新生学籍注册和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及时组织并督促本校所有在校生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本人学籍信息。

  七、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时报送注册报告和统计表

  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功能最近进行了升级和加强,各高校要督促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在操作前认真仔细阅读平台上资料库中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和《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故障排查手册》,严格按照平台的指南和手册进行操作。

  普通本科、研究生新生电子注册工作应于11月6日前完成;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统一于11月20日前完成;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清查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在校生学籍清查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请各高校按以上时段要求,向我厅报送普通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附件5)、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6)、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清查情况统计表(附件7)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统计表(附件8)。清查出冒名顶替情况的高校还应将清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专题报告我厅并附详细情况。

  联系人:张俊,电话87328105,陈彬,电话87328072。传真:87328013。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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