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启动第三届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9]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委,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7号),继续组织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的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现就启动全省第三届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自2007年启动以来,全省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及广大学校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在校园中形成了青少年学生热爱体育、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的良好风气,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培养意志、提高身体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将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而持久的任务,作为开展冬季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冬季长跑活动带动学校冬季体育锻炼的全面开展,形成人人参与、班班跳操、积极锻炼的良好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氛围,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制健康水平,努力开创阳光体育活动新局面。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冬季长跑活动,切实加强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附后),以“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为主题,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具体指导,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和教师参与冬季体育锻炼。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两届冬季长跑活动经验,在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上探索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兴趣爱好的体育锻炼方法,创造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要结合学校地域、场地设施等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循序渐进的逐步提高学生的跑步能力,使冬季长跑活动成为学生自觉乐意参加的体育锻炼,不断提高本地区学校和学生开展长跑活动的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