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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9]3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因天气原因和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需要,需对原定于本月下旬在潜江市举办的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评选活动的举办形式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展演形式。将原定“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现场交流改为网络展播交流。请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局将原准备赴潜江参加“大家唱、大家跳”现场展演的内容,录制成DVD格式光盘报省评选,通过湖北教育网台进行展播交流;

  二、调整交流方式。将原定以展板交流的活动内容改为图片交流。请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局将原准备在潜江展出的本地第一阶段“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照片(电子版)发至湖北教育网台,以编辑《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展演活动集锦》(图册);

  三、增加录像内容。除录制原准备赴潜江参加现场展演评选的节目外,还需增加反映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第一阶段活动面上开展情况的录像资料。反映面上活动的录像资料学校数量不得少于5所,其中,小学3所,初中2所。录像中需注明表演学生所在学校名称、年级和班级;

  四、其他事宜:

  1、参评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9号)要求,组织参评节目进行录制;

  2、录像规格:参评录像和反映面上活动开展情况的录像资料,需使用2台以上录像机位录制、切换。不接收单机位录制的录像;参评节目录像需按照“合唱”、“集体舞”和“广播操”分类、分盘报送;

  3、报送时间:参评节目录像、面上活动开展情况录像资料和活动照片(电子版)需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送;其中,活动照片(电子版)可直接上传至湖北教育网台(www.hbwt.com.cn);

  4、报送地点:湖北省电化教育馆。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广场·湖北科教大厦B座4楼,联系电话:027-87120058,联系人: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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