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9〕30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鄂教高[2007]23号)的要求,我厅拟开展第三批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既可在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中设置,也可在校企合作基础好、工学结合改革有创新的骨干专业或特色专业中设置,每个专业限报一个岗位。第一、二批已公布的设岗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每校申报4个,省级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每校申报3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1-2个。请各校按照推荐名额申报。
三、申报材料。各校在申报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设岗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3.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岗方案。设岗方案中应明确设岗专业教学工作目标、教学任务要求、拟聘人选的具体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具体要求及考核措施和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