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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开展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开展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鄂高工委[2009]45号)


各高等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展现当代湖北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楚天都市报共同主办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至12月

  二、参评对象

  全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内所有注册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含2009届毕业生)。

  三、参评条件

  (1)主要事迹于2008年9月1日之后发生;事迹特别突出的,事迹发生时间可放宽。

  (2)在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可信、孝老爱亲、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四、组织领导

  活动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日常工作;评委会由部分知名大学校长、院士、教授与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五、步骤与时间

  (1)报名阶段(2009年11月):全省各高校推荐优秀大学生参选年度人物;学生也可自荐。选择学生公示(约100人)。

  (2)入围揭晓(2009年12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事迹进行评审,结合短信投票、电话投票,评出50名入围大学生。

  (3)候选人公示(2009年12月上旬至中旬):通过本报和荆楚网公示入围大学生事迹,接受群众及大学生的监督意见。

  (4)晋级投票(2009年12月中下旬):公众对入围候选人进行投票,并综合评审委员会专家投票数据,从中晋级30人。这30人都将获奖,其中10人将在终极阶段评为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20人为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5)终极投票(2009年12月下旬):公众对晋级候选人进行投票,并综合评审委员会专家投票,评出10人为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其他20人为2009湖北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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