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津政发〔2009〕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维护我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发展民族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和平区人民政府等125个集体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振泉等70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全市各族人民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共同担负起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团结的历史重任,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实现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构建和谐天津而努力奋斗。
附件:1﹒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2﹒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125个)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小白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委员会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土山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天津市桂顺斋糕点有限公司
天津市鸿起顺惠友饭庄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红光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共建基地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国保支队
天津市河北区望海楼街道金钟家园社区居委会
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靖江里社区居委会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春华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河东区东新街道冠云中里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