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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宜昌市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请示》(宜市经[2009]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硫磺制酸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建设余热发电系统并向化工生产供热,属国家重点推广的节能项目。该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开工建设(鄂发改能源[2008]415号),其项目由装机规模为2×3 MW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施组成,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现已基本建成。鉴于宜昌东圣磷复肥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建设报批程序,经研究,同意其并网运行。请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关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后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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