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机组并网运行的请示》(国长渡[2009]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水电站项目经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开工建设(鄂发改能源[2006]725号),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两台机组现已建成,即将分别于2009年6月、9月投入运行。鉴于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水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建设报批程序,经研究,同意其并网运行。请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关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等经济合同后并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