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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两台30万千瓦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两台30万千瓦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300MWCFB自备热电机组并网运行的请示》(宜东电[2009]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300MW自备热电机组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开工建设(发改能源[2007]3258号文),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将于2009年10月投产发电。

  鉴于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建设报批程序,经研究,同意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两台30万千瓦机组作为自备电厂并网运行。请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关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等经济合同后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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