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

  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建管矛盾的有效措施。房管、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新建商品房由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业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标准和方式。业主未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前,建设单位不得将住房交付业主使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已售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逐步收缴。通过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物业保修期满后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资金问题,为实施物业管理提供保障。

  (七)强化“旧有物业”小区的管理。

  对工程质量保质期已过尚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的物业管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其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根据房屋建成时间、区域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保证相关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正常运转和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同时,加大管理力度,清除并拆除物业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加强对公共、公用设施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管理工作。

  (八)促进物业管理企业规模经营。

  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物业服务企业为独立企业法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管理上,走规模化发展路子。引导住宅小区实施市场化的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住宅小区的分布状况,划分物业服务管理区域,整合资源,合并小规模物业服务区,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现行物业管理格局。积极培育“物业服务”市场,通过兼并整合,组建物业服务集团公司,做大、做强物业管理行业,促使零星住宅物业管理向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集中。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物业服务运作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解决物业管理市场准入退出无序的问题,确保业主利益不受损害。加强物业服务专业人员的管理,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造就一支守道德、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的专业队伍。不断增加物业服务单位的自身造血功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