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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安能(宜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安能(宜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襄樊市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安能(宜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申办并网许可证的请示》(襄经[2009]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充分利用生物质秸秆资源,安能(宜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开工建设(鄂发改能源[2007]1211号),其项目由装机规模为2×12 MW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施组成,现已基本建成。鉴于安能(宜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建设报批程序,经研究,同意其并网运行。请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关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等经济合同后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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