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主要督查活动安排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9年市政府主要督查活动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2009年市政府主要督查活动安排
1.全市项目建设督查。主要督查各县区,按市项目建设督查组的安排组织和配合开展督查(第一次督查已于4月份完成,第二次督查于6月初开始)。
2.全市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督查。时间安排在4-6月, 主要督查各县区,按全市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和配合开展督查。
3.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督查。时间安排在5月,主要督查各县区,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建委、市财政局等共同组织开展督查。
4.省政府12件实事、市政府10件实事落实情况督查。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和11月,主要督查各县区和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地震局、市残联、市妇联等部门。
5.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督查。时间安排在6月份,主要督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局等办理任务较多的部门。
6.2009年政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督查。时间安排在7月和11月,主要督查各县区,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具体按各目标责任的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其中,节能工作目标责任由市经委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由市计生委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由市国土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由市环保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由市发改委负责,生产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由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由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负责,重点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由市民政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由市招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