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开展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定西市开展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定西市开展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1号)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管理,推动我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良性、科学、有序发展,现就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查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及各资源开发项目实施中的生态破坏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规范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的管理秩序,确保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的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化,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检查内容
1.各自然保护区机构的建立与设置是否符合审批条件;是否有独立的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概况及经费执行等情况。是否编制了总体规划,落实了规划项目;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要求。
2.各自然保护区内及各资源开发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环境破坏等违法活动。
3.自然保护区管理上及资源开发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要求,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否落实有关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自然保护区外围地带的项目建设是否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4.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是否经过有权批准的主管部门的批准,其旅游活动是否违反自然保护区有关规定,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