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政发[200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定西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定西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总量控制任务,做好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制定依据
省环保局《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和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核查办法》,《定西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和《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有关指标要求,以及省环保局核定的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数据。
二、目标任务
经省环保局核定:2008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为0.0820万吨,排放量为0.5897万吨,比2007年下降3.61%;二氧化硫削减量为0.0033万吨,排放量为0.4813万吨,比2007年下降0.68%。
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发〔2007〕90号)中规定的测算系数、公式和方法(不再修正排污强度),经测算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基数的基础上新增686.49吨(新增量)和961.04吨(新增量)。
按照省上下达的总体减排目标:到2010年,定西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0.6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00万吨。结合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实际,综合平衡存量、新增量,确定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削减808.80吨(绝对量),二氧化硫削减40.29吨(绝对量)。
完成以上目标任务需通过8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700.80吨(绝对量)和3项监督管理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108.00吨(绝对量);8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二氧化硫40.29吨(绝对量)(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