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充分利用市内外“两个市场”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毕业生。对全市重点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和各行各业急需的高学历、高层次毕业生,适当放宽地域限制,积极签约引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坚持“请进来招聘与走出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对外输转工作。加强与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劳务部门在外省(市)劳务基地的联系往来,建立动态输转长效机制。对市内难以就业的长线专业和低学历毕业生,通过市企合作、区域合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实现我市毕业生对外输转和就业扩散。
8.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把为毕业生服务提升到为民生服务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一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将人才供求信息传递到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二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毕业生择业就业成本,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就业服务。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外院校定西籍毕业生报到,由现行的到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报到,改为直接到市人事部门报到。高校毕业生档案由现行的省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集中管理,改为由市人事部门管理,并向生源县(区)人事部门统一转递。三要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人事代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资格培训等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开展重点培训、重点推荐、重点帮扶服务。四要广泛开展毕业生创业促进就业活动,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对接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五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招聘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9.疏通出口,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者,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0. 努力形成全社会促进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协调市内各新闻媒体开办“毕业生就业宣传”专栏,广泛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当前的就业形势,宣传党和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的重视和关心,宣传省、市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县(区)和一些用人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专版、网络有互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活动,引导家长、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基层意识和创业意识,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就业、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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