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人事局提出的《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八月三日
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八月)
2009年我市预计接收省内外院校毕业生7500多人,是历年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加上近几年未就业的1.3万多名往届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累计达到2万人以上。目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全省就业形势严峻,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做好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生力军,重视和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特别强调,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各项就业工作的首位”。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就业稳定。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毕业生的热情关怀。能否顺利实现就业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成才立业,寄托着数百万计家庭的希望和梦想。加上今年是我国建国60周年,全国上下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准确把握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为出发点,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非常措施”的理念,切实把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来谋划,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利用市内市外两个市场,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措施,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服务拉动,各方联动,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增长与稳定,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广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