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效增加农村中长期贷款投入。金融机构要适当集中资金,支持农村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落实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一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对其中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能落实的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农发行要根据存贷款业务调整要求,加大对县域内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二要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注重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水利开发、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水源涵养和保护项目,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三要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基建和技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商业银行推荐,商业银行按照信贷原则和相关程序优先安排基建和技改项目贷款。四要积极支持马铃薯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农产品综合和专业市场的基础上,通过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储藏、运销、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国债贴息项目,在信贷资金上应给予倾斜,保证农产品正常流通。
(五)加大对农业科技的信贷支持力度。一要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的创新、引进、储备和推广,帮助建立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运作的农业科技体系,加速农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数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二要大力支持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合作,充分发挥我市优势,推进农业产业对接,促进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逐步建立产业协作、外向度高、特色明显的农业区域经济。四要支持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使农业科技知识普及进村到户。五要支持涉农企业科技进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对技术成熟、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专利产品的生产,对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乡镇企业,只要还款有保障,都要积极支持。六要改进对科技开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分别评审的方法,在审定贷款项目时,可将上述各类贷款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三、强化措施,为有效增加农村信贷投入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