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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决定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决定
(市委发〔2009〕9号 2009年3月6日)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攻坚破难,真抓实干,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优质服务,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政策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健康发展。根据《2008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罚办法》,经考核评估,市委、市政府决定:

  1、对顺利通过“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验收命名的崇信县奖励10000元;

  2、对完成2008年度“部门线”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扶贫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民政局、平凉日报社各奖励5000元;

  3、对经县(区)抽查考核,市级校正,位居县(区)工作前列的崆峒区西郊开发区、泾川县玉都镇、灵台县百里乡、崇信县黄寨乡、华亭县东华镇、庄浪县大庄乡、静宁县新店乡各奖励2000元;

  4、对经县(区)考核,市级抽查校正,县(区)考核综合排序靠后的崆峒区索罗乡、泾川县飞云乡、庄浪县柳梁乡、静宁县治平乡进行通报批评,列入后进管理;对工作处于后进的崆峒区峡门乡、泾川县荔堡镇、灵台县邵寨镇、崇信县锦屏镇、华亭县河西乡、庄浪县阳川乡、静宁县四河乡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对连续两年被“后进指导、通报批评”的灵台县梁原乡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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