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市委发〔2009〕28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

  《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规划(2009年-2011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 共 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09年8月25日

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规划
(2009年―2011年)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的安排部署,2011年是新一轮创建工作的申报测评年。为有效组织和动员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使平凉市在2011年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创全国文明城市、建生态文化名城”为主线,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集中加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窗口行业、交通秩序建设与管理,市区一体,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任务,努力把平凉建成经济发达、科教进步、文化特色明显、宜居宜创业的生态文化名城,争创全国西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示范点。

  (二)创建目标

  从2009年起,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2009、2010年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工作达标年,力争2011年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创建的第一要务。把发展水平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首要标准,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一起抓,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2.坚持把打造和谐平凉作为创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学习型城市,倡导诚信友爱,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促进人的全面进步。

  3.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创建的根本宗旨。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市民最关心的事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的成果。

  4.坚持把求真务实作为创建的重要保证。努力把创建标准转变为加强城市管理的目标、把创建方法转化为城市管理的办法、把创建过程转化为加强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取得实效。

  5.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创建的强大动力。把创建工作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运作和保障机制,不断改革创新城市经营、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体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