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 特殊情况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5 省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山东省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减灾委”)为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如图1所示),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省抗灾救灾工作。
省减灾委主任:省政府副省长。
省减灾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科技厅副厅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省民政厅副厅长。
省减灾委成员:省教育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卫生厅、环保厅、广电局、统计局、林业局、安监局、气象局、地震局、外办、人防办、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省科学院、济南铁路局、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科协、省红十字会等厅委局(单位)负责人。
省减灾委秘书长:省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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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省发展厅 ┃
┃ ┃ ┃省发展改革委 ┃
┃ 省政府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 ┃ ┃省教育厅 ┃
┗━━━━━━━━━━━━━━┛ ┃省科技厅 ┃
↓ ┃省公安厅 ┃
┏━━━━━━━━━━━━━━┓ ┃省财政厅 ┃
┃ ┃ ┃省国土资源厅 ┃
┃ 省减灾委员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省交通运输厅 ┃
┃ ┃ ┃省水利厅 ┃
┃ ┃ ┃省农业厅 ┃
┗━━━━━━━━━━━━━━┛ ┃省海洋与渔业厅 ┃
↓ ┃省卫生厅 ┃
┏━━━━━━━━━━━━━━┓ ┃省环保厅 ┃
┃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省广电局 ┃
┃ 省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 ┃省统计局 ┃
┃ 办公室 ┃ ┃省林业局 ┃
┗━━━━━━━━━━━━━━┛ ┃省安监局 ┃
┃省外办 ┃
┃省人防办 ┃
┃省气象局 ┃
┃省地震局 ┃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 ┃
┃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 ┃
┃省军区 ┃
┃省武警总队 ┃
┃省科学院 ┃
┃济南铁路局 ┃
┃省科协 ┃
┃省红十字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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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全省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3.2 省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省减灾委办公室、省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其职责是:
(1)承担减灾及全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工作;
(2)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协调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听取灾区关于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3 省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省民政厅: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指导灾区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承担省减灾委办公室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