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

  四、改进和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
  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坚持全面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书面督促检查与实地督促检查相结合,经常性督促检查与定期督促检查相结合,单项督促检查与综合督促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拓展督促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抓好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努力创新督促检查工作方式。
  (一)开展联合督促检查。紧紧围绕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党委督促检查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积极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对一些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督促检查事项,政府督促检查部门要与党委督促检查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进一步增强督促检查工作合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效能。
  (二)邀请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围绕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
  (三)组织新闻调查。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和焦点问题,协调组织有关媒体开展新闻调查,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全面真实报道有关情况,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及时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民意调查。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电话、网站、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并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调查情况和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专网和内网建立督促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督促检查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长信箱》来信网上办理系统,优化工作流程;加强“12345市、县市区长公开电话”接听受理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
  (六)强化督查调研工作。在坚持用好联合督查、集中督查、电话询问、催报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方法的同时,对决策实施过程中落实难度大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积极开展督查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和明查暗访,查找影响决策落实的“症结”,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来抓。主要负责人是抓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抓落实要有安排、有部署,要亲自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督促检查工作汇报,研究督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给督查部门交任务、压担子,积极支持督查人员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配强督查室专职督查工作人员,专职督查人员要达到1-2名;要把督查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相对固定的督促检查公务用车;让督查人员参加政府的重要部署工作会议,在阅读文件和跟随领导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等方面提供方便,以便及时了解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各部门的办公室要明确督促检查职能,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要做好督促检查抓落实的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工作,各业务科室要按照督促检查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大督查”意识,建立“全员督查”的格局,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