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

  (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改进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能否顺利实施,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基层和人民群众存在的困难能否得到真正解决,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当前,督促检查工作抓落实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轻抓漏管、走马观花、浮在表面、推诿扯皮的现象依然存在,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方法不活、措施不力、创新不够,致使各项决策的落实还没有真正到位,影响了全市整体部署和计划的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督查”意识,有安排部署,就要有督促检查抓落实的措施,把出发点放在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把立足点放在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上,把落脚点放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今后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和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要按照明确报告的内容和时限要求按时报告,不得推迟和延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告的,要提前向上级说明原因。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情况,要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活动,按时反馈督促检查情况,市政府将在年中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各项目标任务和指标的细化分解工作,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责任领导等,并确定时限和进度要求。对单项工作任务和重要目标、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强化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责任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对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主要是督促检查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协调、安排督促检查抓落实的各项事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全力配合,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和报告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向市政府上报落实情况。
  (四)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市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接收,由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登记、分解、交办、督办、审核、报告和组织协调现场办理活动。需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要及时提请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督查室要随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检查,或与市人大、市政协联合召开督办会等形式,进行督促催办,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各县市区政府承办本级或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要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抓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