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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省市政府惠民实事的通知

  1、扶持发展高效特色产业10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政府。
  要求:2009年,全市重点计划完成日光温室、网室制种、葡萄、酒花、红枣、枸杞、干草、甜叶菊等特色高效产业15万亩,补助资金425万元。其中:肃州区3.8万亩,补助资金95万元;金塔县1.65万亩,补助资金57.5万元;玉门市2.27万亩,补助资金88.5万元;瓜州县4.75万亩,补助资金77.5万元;敦煌市2.53万亩,补助资金106.5万元。
  新增蔬菜2万亩(日光温室0.3万亩),其中:肃州区0.9万亩(温室0.15万亩),金塔县0.5万亩(温室0.05万亩),玉门市0.2万亩(温室0.08万亩),瓜州县0.2万亩(温室0.02万亩),敦煌市0.2万亩。
  酒花1万亩,其中:肃州区0.2万亩,玉门市0.5万亩,瓜州县0.3万亩。
  葡萄2.5万亩,其中:金塔县0.5万亩,玉门市0.1万亩,瓜州县0.4万亩,敦煌市1.5万亩。
  红枣1万亩,其中:金塔县0.15万亩,玉门市0.07万亩,瓜州县0.15万亩,敦煌市0.63万亩。
  枸杞1万亩,其中:肃州区0.2万亩,玉门市0.3万亩,瓜州县0.5万亩。
  干草2.2万亩,其中:金塔县0.2万亩,玉门市0.7万亩,瓜州县1.3万亩。
  甜叶菊2万亩,其中:肃州区2万亩。
  网室制种0.3万亩,其中:肃州区0.3万亩。
  瓜类2万亩,其中:肃州区0.2万亩,金塔县0.3万亩,玉门市0.1万亩,瓜州县1.2万亩,敦煌市0.2万亩。
  苜蓿1万亩,其中:玉门市0.3万亩,瓜州县0.7万亩。
  市上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新建的日光温室当年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市上每亩以奖代补500元;新发展葡萄、啤酒花、红枣、枸杞,凡是100亩以上连片定植的,每亩补助100元(市、县市区各补助50元),市级财政列支扶持资金425万元,各县(市、区)要按照市上下达的任务抓好落实。
  2、调引良种基础母羊3万只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政府。
  要求: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经营模式建设专业化养殖小区,改良畜禽品种,缩短出栏周期,实行标准化喂养,发展以肉羊为主的畜牧养殖业。2009年,全市调引良种基础母羊3万只,其中:肃州区9000只,补助资金90万元;金塔县8000只,补助资金80万元;玉门市6000只,补助资金60万元;瓜州县3800只,补助资金38万元;敦煌市3000只,补助资金30万元;肃北县100只,补助资金1万元;阿克塞县100只,补助资金1万元。各县(市、区)调引的母羊经市农牧部门负责验收合格后,市上每只补助100元,市级财政列支补助资金300万元,各县(市、区)按照市上的要求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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