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推
动责任制落实和长效监管
1、 进一步完善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水务局安
全生产委员会是实行行业安全监管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职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2、研究建立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研究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和标准,将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到局属各行业处和区县水务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制定完善水务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供水、排水、水利和水文行业各管理处(站),进一步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4、推进水务工程监督一体化工作。强化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统一监管,积极推进本市水利、供水和排水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一体化工作;同步推进区(县)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一体化。
5、进一步探索水务行业运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总结市城投原水公司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经验,深入探索在水务行业运营单位推行安全制度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设备材料定置化、上岗行为规范化、环境面貌最优化。
(二)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水平
1、进一步抓好本市水务行业应急体系建设。做好《上海市处置水务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供排水、水利、水文管理处(站)对各行业分预案组织力量加紧修订;建立和完善供水事故的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和加强应急队伍、救援设备建设,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2、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增强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防护能力,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水务执法数据库、水务执法业务系统和执法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力度,(建设举报平台、供水执法业务数据库、水利执法决策支持系统(GIS)、实现车船GIS管理,)推进执法监管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三)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督工作能力
1、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市区二级水务监督、监察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备相应装备,保障专项经费;将水务工程安全监督队伍逐步建设成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术职称配套,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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