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名单及变更情况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09〕6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科工贸信委)、科技局、环保局(人居环境委),各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为贯彻执行《
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发展,按照国家《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以及《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的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请基础上,经由省经信委、科技厅、环保厅三部门联系会议通过,认定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等11家单位为我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同意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等3家单位的更名申请。
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要遵照《
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的规定,密切联系我省实际,充分发挥各自的科研和技术优势,力行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责,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各市经贸、科技、环保部门要支持和配合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清洁生产工作。
附件:1.广东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名单
2.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更名名单
省经信委
省科技厅
省环保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广东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名单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电子行业协会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锐特环保节能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世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迪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