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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发展纺织等五大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1. 大力发展纺织创意产业。积极推进纺织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纺织研发机构和服装、面料设计公司,通过举办高层次的设计大赛、时尚峰会、创新论坛、流行趋势发布会等活动,营造良好创意环境,全力打造纺织创意设计、展示和信息中心。
  2. 积极构筑科技研发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纺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推进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培育纺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科技成果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3. 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积极提升纺织专业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推进交易方式从有形市场向电子商务等无形市场拓展。积极发展与纺织产业有关的营销、品牌、会展、策划等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促进纺织产业提升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优化重组
  1.加强技术改造。重点扶持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产业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差别化纤维、高档服装面料、先进印染后整理及产业用纺织品等项目,除享受国家相关增值税设备抵扣政策外,财政按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以内给予资金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总投资在1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有关政策优惠实行“一事一议”。
  2.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淘汰转移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纺织项目。对完成拆除上述类型的整体生产线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含列入市区二环线内“提转搬”计划的企业),以企业(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核定的生产能力及设备实际投资额为主要依据,按落后生产能力资产净值的5%以内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加大产业整合。推进资源要素向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转型升级。具体按《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市区企业并购重组的意见》(绍政办发〔2008〕148号)执行。
  (二)加大创新扶持,推进产业提升
  1. 鼓励纺织企业技术创新。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纺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额(包括技术研发、中试、推广及专项试制设备投入等费用)30%以内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企业计税利润比上年增加的前提下,该企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省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其产生的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实行财政全额扶持,扶持资金全额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
  2. 加快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和工艺。对纺织企业投资20万元以上的节能、节水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0%以内给予资金扶持;对印染企业的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入,按设备投资额的30%以内给予资金扶持。
  3. 大力发展纺织创意产业。凡新设立服装、面料设计公司等纺织创意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并免除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纺织创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纺织创意人才享受科技人才同等人才引进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设立绍兴市纺织产业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版权交易中心,经认定,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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