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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绍兴市本级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审计组织领导、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开展,市审计局继续以“财政‘同级审’协调领导小组”的形式,具体负责对市本级及所属各县(市、区)财政“同级审”工作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由钱水祥任组长,郭春敖、何小玲、魏仁林、胡云欣、陈明远任副组长,审计局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二)审计方式。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及其相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各有关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及其资金(基金)管理部门(单位),采用现场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方式。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机构,采用审计调查、审计延伸、审计查询等方式。
  (三)时间安排。2009年5月底前完成审计,并将全市汇总情况上报省审计厅和市政府。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注重审计工作机制落实。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抓好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协调、立项、实施、审核、汇总、成果应用、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落实。要充分发挥各专业审计的特点和优势,突出审计重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提高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质量,力求多出成果。
  (二)审计范围涵盖全部政府性资金。目前市本级财政部门已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组织开展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监督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要在进一步摸清市本级财政家底及各类收支结构的基础上,探索对财政部门执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完全纳入新的收支分类科目的政府性资金,在审计中应予以重视和关注。
  (三)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要重点关注: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是否符合“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要求;财政资金安排是否按人大批复预算执行;各部门预算结余的正常性和反映的完整性;各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和使用绩效;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程序和使用方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切实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要根据省审计厅对绩效审计工作的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把广泛开展各领域的绩效审计作为今年审计工作的重点,在预算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为目标,重点审计和分析全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益和预算执行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要加强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成果的应用研究,加强综合分析与提炼,把握评价重点和评价标准,并以“两个报告”为重点,探索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简报、审计信息专报、审计要情、审计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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