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9〕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酒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组织实施并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一要突出重点,区别情况,分步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要严格执行校舍安全标准,深入细致地进行校舍排查鉴定,依法依规拟定工程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精心做好技术指导,认真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三要加大投入力度,将校舍安全工程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规范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附件:1、酒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2、酒泉市2009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度表(略)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酒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努力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1、总体目标
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当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
2、阶段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