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绍兴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绍政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我市建筑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建设“建筑强市”的行业发展目标,振奋精神,克难攻坚,开拓进取,踏实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按照《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2〕71号)精神,根据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考评情况,决定将建筑业年产值超60亿元、实缴地税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命名为建筑业“建企航母”,授予企业经营者“绍兴经济发展功臣”称号;年产值超30亿元、实缴地税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命名为建筑业“龙头企业”,授予企业经营者“绍兴经济发展杰出人才”称号;年产值超15亿元、实缴地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命名为建筑业“骨干企业”,授予企业经营者“绍兴经济发展优秀人才”称号。同时,对为绍兴建筑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顺林等70位同志,授予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表彰名单如下:
一、绍兴市建筑业“建企航母”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绍兴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绍兴市建筑业“骨干企业”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凯翔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绍兴经济发展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