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抽调熟悉粮食仓储、统计、财务、监督检查等的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检查组,完成全市库存粮食普查。
(四)复查抽查阶段
4月底前,配合省检查组开展复查。5月10日开始,配合国务院检查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的随机抽查。
(五)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企业自查和全市普查的基础上,各县(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自查、普查结果认真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误统计、遗漏统计、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仓查库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并于4月30日前,向省清查办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
6月15日前,市、县(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清查办提交核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本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机构、检查人员、检查费用和检查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好《2009年浙江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规定。
附件:2009年绍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09年绍兴市粮食
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廖卷清
副组长:
陈志庆 市政府
梁建华 市发展改革委
成 员:
许永明 市发展改革委
卢银银 市财政局
商世敏 市监察局
水茂兴 市农业局
陈明远 市审计局
陈烈虎 市统计局
俞有灿 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