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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绍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绍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3676号)和《2009年浙江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严格按照《2009年浙江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确定绍兴县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许记粮油经营部、上虞市百官粮油有限公司3家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为全市库存情况典型调查单位。
  成品粮检查主要指已纳入县(市)储备规模,且建立会计帐、统计帐的成品粮。
  二、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
  (一)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组成和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农发行绍兴分行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绍兴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同时承担绍兴市本级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详见附件)。
  2.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市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市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上报给省清查办。四是汇总本市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清查办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检查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检查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七是指导各县(市)搞好企业自查。
  (二)县(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组成和主要任务
  一是成立分管副县(市)长任组长,由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绍兴市清查办提交报告。四是派员参加绍兴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全市普查。五是协助各级检查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工作。
  三、信息资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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