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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监督管理局、交通厅关于延长鹤大公路鸡西至牡丹江段及绕行线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批复

  七、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鹤大公路鸡西至牡丹江段及绕行线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03]139号)执行。
  此复。

  附表
  鹤大公路鸡西至牡丹江段车辆通行费标准表

车 型

规  格

收  费  标  准

客 车

货 车

鸡西至

林口

(元/车次)

林口至

柳树

(元/车次)

柳树至

青梅

(元/车次)

青梅至

小莫

(元/车次)

小莫

过桥费

第一类

小型车

≤7座

≤2T

15

15

15

15

5

第二类

中型车

8座?19座

2T?5T(含5T)

20

20

20

20

7

第三类

大型车

20座?39座

5T?10T(含10T)

25

25

25

25

10

第四类

特型车

≥40座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

30

30

30

30

12

第五类

特大型

>15T

40英尺集装箱

40

40

40

4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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